这三类车辆 郑州要从严整治

11.10.2017  06:24

  包括违规营运的出租车、网约车,七座以上非法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等

10月1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提到要对三类车展开严查。

这三类车分别是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违规营运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汽车 (含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非法营运的;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下同)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整治区域为郑州市城市建成区。整治重点为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新郑国际机场以及长途客运汽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等客流聚散地。

此次,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 (巡游车、网约车)、七座及以下客车等车辆,如果存在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甩客、绕路、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驾驶员进行停业培训。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七座以上客车在重点区域内叫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将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转借、违法买卖和使用伪造、转借的出租汽车发票及违法出具出租汽车发票的,由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记者 宋晓珊 实习生 窦子昂)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