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玩失踪还转移财产 郑州这个老赖被立案侦查

20.09.2017  06:00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人就是借钱不还,而且当法院判决下来后,还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且存在消极抵抗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碰到这样的老赖,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事件】

转移了2辆汽车

却拖欠3万多元不还

2013年1月,楚某以经营工厂为由向刘某借款5万元,月息2分,借款期限3年。

借款到期后,楚某仅偿还一部分,还余3万多元没有偿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楚某偿还现金35360元。

最终,中原区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求。今年2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蒋赏接到案件后,首先电话联系了楚某,楚某一听是法院打来的电话立刻挂断,之后再也不接电话,人也玩起了“失踪”。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蒋赏发现楚某在案件审理期间转移了名下的一辆轿车,在判决生效后的第二日又转移了一辆北斗星牌的汽车。

【发展】

被抓获后才后悔

但刑事处罚免不了

因楚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消极抵抗执行且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决定将楚某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9月15日,公安机关通过网络追逃系统成功定位到楚某的位置,并将其抓获。

面对着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楚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让家人还钱。

“蒋法官,我们还钱,现在就还钱。”9月18日一大早,蒋赏就被楚某的家人“堵”在了执行局的大门口,“蒋法官,我钱都带来了,快让公安局把我老公放了吧!”

面对着哭着喊着要还钱的被执行人家属,蒋赏说:“楚某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他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刑事处罚是免不了的。”

【提醒】

被执行人

不要心存侥幸

“楚某在判决生效后恶意转移财产已经符合拒执罪的构成条件。”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宇奉劝各位老赖,“拒执罪进入公诉程序,就算立刻还钱也逃脱不了刑事处罚。劝那些还在观望的被执行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诚信做人。”

据了解,截至8月底,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理拒执自诉案件346件,其中有罪判决4人,涉嫌拒执罪进入公诉程序23件,追逃车辆2辆,抓获7人,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通讯员 王新 穆童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