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迅速学习贯彻全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26.05.2017  18:30

5月25日,省民委(宗教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2017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甘露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201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贾瑞琴,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黄旭东、郭瑞疆出席了会议。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贾瑞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贾瑞琴指出,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指导下,省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实现了“七五”普法的良好开局,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印发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内容列入省民委(宗教局)2016年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次的必训课程,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和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主题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各族群众、信教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筹备成立了河南省法学会民族宗教政策法律研究会,为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提供了新平台;扎实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建设,会同省公安厅印发了《河南省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会同公安厅、住建厅、食药监、文物局印发《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贾瑞琴强调,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化之年,做好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在民族宗教领域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是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大局、站位大局的重要体现。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法治环境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统一到全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许甘露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贾瑞琴要求,做好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这条主线,着力推进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着力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着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总体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党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业务处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好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要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工作。 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尤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切实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城市民族区、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提高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要开展好主题活动。 广泛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主题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为节点,指导各地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法治文化橱窗等,多角度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广泛传播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