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安阳辅警狂奔两公里 肇事司机处以5日拘留驾驶证扣12分

07.05.2015  21:46

 

安阳警方通报:肇事司机李全杰处以5日拘留,1000元罚款,处罚,扣留事故车辆

5月3日下午3时许,在安阳市高铁站广场上,一辆车牌号为豫JVV909的大众车违章停车,不服执法,引擎盖上顶着一名辅警狂飙2公里,直至被参与堵截的社会车辆逼停。车主拒不下车,车内还有两个车牌号为豫JD9652的车牌。昨日,本报A12版以《顶着一辅警,一路狂奔两公里》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见报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肇事司机是谁?是否酒驾?为何车上有一套车牌?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调查。

5月6日15时56分,濮阳中院官该博发布一条“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二庭庭长李全杰交通肇事事件通报”的博文。该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该事件涉事司机确系我院刑二庭庭长李全杰。

该通报称,“经过调查核实,该事件涉事司机确系我院刑二庭庭长李全杰。今天上午,我院召开党组会,就该事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即刻停止涉事干警工作,由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同时请市纪委、市委政法委介入,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二、责成涉事干警作出深刻检查,无条件配合安阳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积极主动看望因该事件受伤辅警,向受伤辅警作出诚恳道歉。

三、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决定,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纪依规对涉事干警作出严肃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和公众通报情况。

四、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为戒,在全市法院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加强教育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真诚感谢并欢迎广大媒体和群众继续关注和监督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落款日期为2015年5月6日。

今日下午1时54分,安阳市公安局官博发出警情通报,该通报全文如下:

5月3日下午,安阳高铁东站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初步调查,肇事司机李全杰(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驾驶大众途安轿车(豫J-VV909)在高铁东站因停车与广场综治办工作人员李某发生争执,李全杰在倒车过程中碰撞到综治办工作人员徐某后驾车逃逸,综治办工作人员王某为阻拦其离开趴到车前引擎盖上,李全杰继续驾驶车辆行驶约1.8公里至文明大道亚龙湾门口时被周边群众截停。

经对肇事车内李全杰和另一名乘坐人员抽血检测,两人酒精含量均为零。通过查询,肇事车辆悬挂的豫J-VV909牌照与肇事车辆相符。车后备箱内的豫 J-D9652牌照真伪、来源、使用情况正在核查。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肇事司机李全杰处以5日拘留,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处罚,扣留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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