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荥阳市执法车辆及执法通讯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6.03.2015  17:24
1、招标条件
      荥阳市执法车辆及执法通讯设备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荥阳市执法车辆及执法通讯设备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  14  号
2.3、采购内容:执法车辆11辆,执法记录仪87台,手持电台31部(含使用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执法车辆采购。二标段: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3、一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二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执法车辆或执法记录仪或手持电台)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专项授权书。
3.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携带资料
4.1报名单位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专项授权书(如需)、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以上证件要求查验原件,留存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3 月  16 日至2014年 3  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4.3  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国资局南临楼栋)3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65260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00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