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丢宝马 为追车4辆拦截车一字排开堵高速

20.11.2015  09:58

有多无力,就有多疯狂。用这句话形容眼下的汽车租赁行业,并不过分。日前,为截住一辆成都同行丢的车,多辆郑州租赁公司车辆横在连霍高速上,导致高速断行。

没有地方性法规,行业协会难以成立,一些不合规定的大客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进入班线客运市场、旅游客运市场,埋下安全隐患。无奈的是,即便如此,郑州的汽车租赁行业地方性法规近两年也难以出台。

【疯狂】

为追丢失的车 租车公司把高速堵了

上周的一天,连霍高速郑州段一度被人给堵了,事情因追车而起。

当天上午9点多,河南商报记者被本地一租车公司老板拉入一微信群,一条“今日追车为黑色宝马730!车号:川A×××××”的消息多次刷屏。

这是一个追车群。丢车的,是成都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群里,不时有车辆GPS定位截图被发上来。截图显示,这辆车正沿连霍高速向东行驶,接近郑州市区,车速达到了145km/h,当日里程为850公里。

另一边,多辆郑州本地租车公司的车辆已经上了连霍高速,或正在驶向高速路口途中,准备增援。

原本河南商报记者以为,他们会将车辆逼停了事,但实际上更疯狂。随后发送上来的多张图片显示:4辆拦截车辆一字排开,将连霍高速南半幅4个车道堵住,照片远端,车辆已经排起了长龙。

尽管如此,车还是未被截获。之后发上来的语音称,他们遇上了路面执法人员。再往后,车辆GPS定位信号短暂丢失,有人招呼商丘同行“可以准备了”。

后来GPS定位信号恢复,显示车辆过了黄河,正沿着京港澳高速一路向北,车速已经达到“一百七八”。

眼看在河南将车辆截停无望,群管理员开始招呼河北同行,在省界高速收费站设卡拦截。

这一切就像是在演一场大片。

多名受访租车公司负责人在提到追车时,都会说如何有风险。虽然这次截停高速车辆并未发生意外伤亡事件,但就事件本身来说,足以让行外人震撼。

【尴尬】

没法规和主管单位 想成立汽车租赁协会很难

要问上述疯狂的原因,其实上周《河南商报》的报道中已经一一作了说明。

2004年之后,由于《国家道路运输条例》未涉及汽车租赁行业,之前存在的、起管理作用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随后被废止,因此该行业进入一个没有主管单位的时代。

在郑州,此前汽车租赁行业具体由市运管局负责。运管局称,由于“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管理的权力,虽然交通部明确汽车租赁行业主管单位是我们,但我们无法可依、没法管理”。

丢车后,租车公司希望公安机关出手,但很多情况下去报案只能归类为经济纠纷而不能立案。

事实上,成立行业协会的事,正在筹备的郑州市汽车租赁协会拟任会长葛兵已经推动了两三年,因为主管部门的原因,协会一直成立不了。

葛兵之前透露,郑州市公安部门表示,在研制汽车租赁阵地控制系统后,将本市汽车租赁行业列为阵地控制对象,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

不过,这个操作起来不容易。本周二,河南商报记者就此采访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对方称纳入系统可以,不过根据规定,在协会成立后才能统一纳入。

目前,葛兵希望郑州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能及时出台。

有了地方性法规,主管部门就依法行政了。”葛兵认为,有了主管部门,继而成立协会,行业就可以得以规范,权益也能得到保护。

眼下,葛兵打算仿效西安,将协会挂靠在相关协会之下,作为分会存在,“等地方法规出台后,我们再升格为协会。

【现状】

不合规车辆钻空子 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营运

正是因为规章、条例没有出台,有关管理部门没法规范这么多租赁公司或者经营范围里有‘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的座位数。”一名管理部门人士介绍,而达不到正规客货运车辆营运标准、没有相关许可证件的车辆(主要指大客车),往往就挂靠到租赁公司、旅行社、汽车服务公司名下,从事旅客、货物运输。

这样一来,小客车就扰乱出租车市场,大客车就扰乱正规的班线客运市场、旅游客运市场。”该人士说,车辆没有上营运车辆检测线,驾驶员没有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法规出台之前,这种挂靠的车辆交通部门是没法查处打击的。”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像北京、山西的汽车租赁行业地方法规,都把汽车租赁的车辆界定为9座以下,也就是这个原因。

另有管理部门人士介绍,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限定什么车辆属于汽车租赁行业,所以才会存在非法营运,甚至还有水泥罐车、半挂车挂靠到租赁公司名下。

【进展】

消息人士透露 明年出法规可能性也不大

早在2011年,郑州市相关部门就开展了汽车租赁行业立法的准备工作。

当时安阳发生一起租赁公司涉及非法集资的问题,郑州市开始针对汽车租赁行业组织调研。河南商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当时具体工作交给了郑州市运管局。

在2013年,郑州市运管局起草了郑州汽车租赁行业法规,作为“政府规章”并提交到了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上述消息人士介绍,调研起草租赁行业规章,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当时汽车租赁行业存在的市场准入条件不明确、无规范统一租赁合同、对租赁双方当事人无统一的行为责任规定、各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租赁经营者经营管理不规范等一些问题。

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出台。”该消息人士称,后来把“政府规章”提高到“地方性法规”,前段时间在向上汇报部门立法规划时,报的是三年立法规划,而不是2016年立法规划。

也就是说,明年租赁行业法规出台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只能寄希望于后年或大后年。

当河南商报记者提到,有关部门表示该法规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出台的消息时,该人士称,“今年肯定出不来。立法有个轻重缓急,可能他们觉得这个行业还不是很紧迫吧。

声音

希望加快调研论证 适时向市法制办申报

河南商报记者也就汽车租赁行业立法事项采访了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法规属于地方立法,由人大组织编制。法规和政府规章都要纳入计划,按计划实施。能不能纳入计划,这是省、市人大那边研究的,并不是报上去就能制定。

这个立法项目,始终没有纳入政府规章制订计划的正式项目。”上述人士介绍,2013年交通部门提交时,是以“政府规章”提交的,此后的2014、2015年没有再进行过申报。

该人士透露,目前正在编制明年的立法计划,他们也没有进行申报。正常按照立法程序,部门经过调研论证后,条件比较成熟、稿子也比较完善了,可以进行申报。

同时,该人士表示,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加快调研论证,在立法条件成熟后,按程序进行申报。

对于这个行业,该人士也分享了他的一些看法:“这个行业可能有很多通过立法也解决不了的问题。同时,作为地方立法,能解决的问题是很有限的。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