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湖南段7.19车祸最新消息:肇事拉酒精货车是非法改装

21.07.2014  09:36

19日凌晨3时左右,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1309公里处由东往西方向,一辆装载有6.52吨乙醇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贵州的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事故目前已造成43人死亡、6人受伤,还有5台车辆被烧毁。事故发生后,安监总局、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三部门立即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指导处置工作。昨日,事故现场已清理完毕,事故车已经拖离现场,该路段恢复通车。

数字

43人遇难(由于部分遗骸有待确认,遇难者人数可能还会上升),其中41人为被追尾的大客车内的司乘人员。

6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2人轻伤。4名重伤者仍在全力抢救,湖南卫生系统一官员透露,由于4名重伤者烧伤面积过大,给救治带来一定难度,目前仍在全力抢救中。

5台车辆被烧毁,分别为闽BY2508大客车(即被小货车追尾的车辆,所有人为福建省莆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厢分公司,核载53人)、粤F08030三菱越野车(驾驶人和乘客共2人)、湘A3ZT46厢式货车(即装载酒精的肇事车辆,驾驶人和乘客共2人)、湘A98206大货车和赣E38950大货车。

信息

据初步核查,大客车上共有55人,其中司机2人,乘客53人(漳州到宜宾1人、厦门到宜宾23人、泉州到宜宾15人、莆田涵江到宜宾12人,另厦门2个小孩没买票)。目前已有部分乘客名单得到初步核实,现有名单中,四川籍36人,云南籍4人,福建籍1人,吉林籍1人。

一秒钟,身边就变成了火海!

“没有一点征兆,剧烈的爆炸声之后,一秒钟的时间我周围就变成了火海!我只能往(火海)里跳,然后咬牙拼命往前跑,身后传来许多声巨响,我不敢回头。”

——幸存者苏勇,19日凌晨,他驾驶一辆三菱越野车从湖南娄底赶往湖南怀化。在目前确定生还的6人中,他是受伤最轻的两人之一。在烧毁的五辆车里,他的车在最前面,这为他逃生争取了一丝机会。

“我睁开眼,满眼都是火光,鞋都没穿就往下跑,火海里腿一进去立刻被烧得到处起泡。”

——幸存者韦会林,常年负责中通快递杭州至贵阳的物流运输,他与他的搭档每4小时轮班一次,事故发生时,正轮到他休息,搭档叫醒他后,拉着他就往车下跑。幸运的是,他们的货车处在最外侧的行车道,他和搭档跑到了路旁的绿化带拼命打滚灭火,搭档的头发烧没了,他的腿全烧伤了。

“就像炸弹爆炸一样,火光冲天,村民完全不能靠近救援。有四个伤者从火海中逃出,其中一人为了躲避大火,还跑到了高速公路下的涵洞处。几名伤者的伤情都很严重,有些头发和衣服都烧光,呻吟呼喊救命。”

——目击者石世平,他家就住在事发路段旁边。

“流动炸弹”怎么上了高速?

“为了逃避检查,车厢侧面还装了个门进行伪装。我们交警看不到里面的东西。”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现场表示,运输酒精的肇事车辆经过了非法改装,追尾大客车后,酒精全部漏到地上,瞬间爆燃。小货车与大客车迅速被大火包围,并引燃客车前方的越野车和旁边行车道上的两台大货车,造成5台车被烧毁。目前,车主已被控制。

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均有明文规定,但却总是挡不住那些不守规矩的“流动炸弹”偷偷上路。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2亿吨危险化学品来往运输,事故风险大,排查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管理专家、教授陈艳艳认为,危化品运输频频“惹祸”,症结首先在于相关部门对于运输司机的资质认定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完善;其次,违法成本太低,“违规上路”的惩罚并没有和长期营运资质绑定,导致部分司乘人员责任心淡漠、运营企业存侥幸心理,为事故埋下隐患。

相关案例

●2012年10月6日,常吉高速公路湖南沅陵境内一液化气槽罐车发生泄漏后引发爆炸,造成5死2伤。

●2014年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事故现场损毁车辆42辆。

●2014年5月18日,浙江桐庐境内一辆槽罐车侧翻引起四氯乙烷泄漏,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却造成富春江水体严重污染。

“红眼客车”为何“监而不控”?

国务院2012年7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要求“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而“7·19”事故正发生在长途客车被要求停止运行的时间段内。

记者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7月3日发布的“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关于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情况的通报”中发现,闽BY2508大客车所属公司,旗下有5辆客车9辆次违规。

另据央视披露,福建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的信息显示,闽BY2508大客车出事前回传的GPS信号中,自18日上午8时从福建莆田出发,到次日凌晨2时56分车速降为0。在约19个小时中,客车只休息了3次,累计64分钟。而按要求,这趟车即便全在白天行驶,按4小时休息一次的要求,也应休息4到5次。

陈艳艳表示,一方面,目前针对“红眼客车”,大多是“监而不全”、“监而不控”,许多司机刻意关闭、逃避监测;另一方面,目前处罚力度太弱,导致违法成本低,震慑效果不强。

相关案例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18分,包茂高速陕西延安段特大交通事故致36人死亡。

●2014年3月25日零时30分左右,包茂高速重庆黔江濯水段交通事故致15人死亡,56人受伤。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