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70名业主购买车位后与开发商对簿公堂,因为协议中这项规定,他们赢了

18.12.2021  19:10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陈朋冲

现实生活中,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买房买车位惹出的纠纷屡见不鲜。

根据郑州管城区法院介绍的一起案例,郑州市民王伟(化名)等70名业主,购买车位后,就和开发商对簿公堂。

业主方表示,开发商前期捆绑销售车位,虚假宣传,售价高于同期市场价,且协议中明确规定,不付车位尾款,协议即作废。于是他们以不支付尾款的方式来作废协议,并要求返还前期车位款。

开发商不认可,要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车位款项及逾期利息等。

法官最终怎么判?一起来看看!

签订车位购买协议后,市民拒绝支付尾款,双方闹上法庭

2018年,郑州市民王伟预购买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并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王伟介绍,当初买房时,开发商称,购买房屋时必须购买车位,车位与房屋捆绑销售,业主先交6万元车位款后才能选房,另外,开发商还承诺车位有产权,于是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出具了收据。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王伟此后并未支付剩余车位款。2021年1月至4月,该开发商向王伟邮寄《交款催告函》及《交付通知书》,但王伟仍未支付剩余车位款。

对于未支付的原因,王伟介绍,自己购买的车位是人防车位,仅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这与开发商销售车位及签订协议时的宣传不符,同时自己购买的车位总价远高于当时周边市场价。同时签订中还规定,剩余车位款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未按期付清协议作废,开发商有权转让车位

也就是说,王伟以不支付剩余款项的行为,来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作废协议。此外,王伟还要求开发商返还前期车位款6万元。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跟王伟一样情形的业主目前有70位。对于他们提出的要求,开发商并不认可,多次协商无果后,王伟等人将其告上法院。

面对这种局面,开发商也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王伟等人继续履行协议,支付剩余车位使用转让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不付车位尾款,协议作废”,法院据此作出判决

案件到达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下简称管城法院)后,法官审理认定:本案中,《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法院介绍,根据协议约定,未按期支付车位尾款,协议作废,被告某开发商有权另行转让。本案中,原告王伟等70人仅向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前期车位款6万元,并未支付尾款,被告某开发商向原告发送的催告函中,作出了如原告于催告期满仍未付款,将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表示。

原告王伟等人认为,该协议已经实际解除,理由正当,管城法院予以采信、支持。同时,《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已经解除,原告要求被告某开发商返还已付车位款6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予以支持。

另外,因《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已解除,被告某开发商要求原告支付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利息, 缺乏依据,管城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最终判决:被告某开发商分别返还王伟等70人车位款6万元,同时驳回王伟等70人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被告某开发商的反诉请求。

开发商败诉后不履约,业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最终促成和解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判决生效后,该开发商并未履行返还义务。原告于是分批次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中,王伟等46人先行向管城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开发商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后依然遇到波折。12月17日,管城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该案系业主与开发商因购买车位引起的纠纷,涉及人员众多,目前申请执行的还可能仅是其中一部分,若不能妥善解决,势必造成不好的影响。然而经执行干警调查走访得知,被执行人(某开发商)正处于困难时期,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为尽快妥善解决纠纷,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一方面向申请人讲明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敦促其积极寻找资金解决纠纷。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数轮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行申请执行的共46人,总金额276万元,该开发商每月支付车位执行款30万元,分期9个月,直至276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第三方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本协议承担保证责任,并同意上述开发商未按本约定执行时,由管城法院直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最新消息是,目前管城法院已收到被执行人两期60万元的执行款,已分批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被执行人的压力也减轻了,企业也能更好地发展。

市民购买车位等不动产时,要甄别合同细节

对于购房、购车位时引起的纠纷,市民经常听闻,他们很关心:如何避免这种纠纷,保证自身利益?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也注意到,与上述案件相似,以往市民购买车位时,产权与使用权之争、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相对比较常见,也被市民诟病。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房产、车位等不动产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开发商公示的文件、证书,仔细甄别推敲合同内的条文细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