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环卫路面养护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对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环卫路面养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谈判供应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谈判。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环卫路面养护车辆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光采竞字(2014)34号
2 、采购方式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采购一览表 货物名称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 |
环卫路面 养护车辆 | ≥4021mm×1485mm×1888mm | 壹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注:
(1)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安装使用调试完毕或使用地。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谈判供应商资质及其他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响应货物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4.3谈判供应商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
5 、谈判所需资料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 不符合谈判资格要求的报名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审时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谈判供应商在参加竟争性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 、谈判文件的出售本谈判文件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4日下午17时止,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出售。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7 、响应文件的递交7.1 2014年12月1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 、谈判时间 、地点8.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8.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9 、谈判文件变更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位谈判供应商。
10 、发布公告媒体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1 、联系方式采购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3839708286 电 话:0376-6173886
12 、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0376-859019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