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5个路口开始抓拍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27.10.2018  08:18

  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交警二大队获悉,为了严格执行交通法关于礼让斑马线的相关规定,保护行人安全通过路口,即日起,交警二大队将在辖区15个路口开展视频抓拍专项行动,专门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未停车让行,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遇人行道不减速,将被罚款50元、记3分。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办公室民警刘学鹏介绍,首批15处视频抓拍设备已经调试到位,已经开始工作。

刘学鹏表示,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电子眼”上岗执法,请驾驶员遵章驾驶,养成礼让斑马线的好习惯。

此外,郑州市交警二大队公布了15处视频抓拍地点,如下:

中原区

1.五龙口路冉屯东口向西100米(五龙口小学);

2.建设路桐柏路口向西200米(24中北门);

3.电厂路农业路口向南200米(秦岭路小学西门);

4.建设路百花路口向东300米,拍摄方向由西向东;

5.建设路百花路口向东300米,拍摄方向由东向西;

6.淮河西路桐柏路口向东100米(淮河路小学北门);

7.伏牛路岗坡路口向南100米(建设路二小西门);

8.伏牛路洛河路口(二砂小学);

9.棉纺路秦岭路口向东200米;

10.嵩山路广场南街口;

11.中原路中原工学院北门;

高新区

1.月季街枫杨外国语中学西门;

2.瑞达路渠瑞二路口向北100米(郑州中学);

3.药厂街碧桃路口;

4.梧桐街睿楠花园。

【小贴士】

机动车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1: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交警部门解释:机动车路过斑马线之前,不管有没有行人通过,都要提前减速。

2: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交警部门解释:斑马线也是交通信号的一种。

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路

单股快车道的混行道路,行人步入斑马线,双向车辆都应停车让行。

4:交叉路口转弯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交警部门解释:在路口,左右转车辆遇斑马线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记者 吴智星 通讯员 李冰)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