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起诉超市索赔1000元 故意买过期产品篡改证据被罚3000元

08.03.2016  11:36

在百盛购物中心太阳宫店超市买到一块售价31.3元的过期黄油,李某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货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赔1000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决李某胜诉。不过,因李某将小票中盖有“购物时已确认商品未过保质期”的内容裁减掉,法院认定其篡改证据并罚款3000元。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