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卫生局“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卫生局的委托就“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货物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 (2014)32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卫生局“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元) | 规格及要求 | 供货要求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200000 |
| 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
2 | 生化分析仪 | 1台 | 19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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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以上产品为一个包,谈判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文件谈判时间: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归德南路21号)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14日上午9:30
地点:在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开标大厅(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八、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注意事项:
(一)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谈判时谈判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质要求(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谈判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需携带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三)谈判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