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3.09.2016  14:08

  近日,开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祥符区原畜牧局局长王广明隐匿招待费用违规问题。2013年至2015年,祥符区畜牧局将70余万元吃喝招待费用,以办公用品、会务支出等发票代替入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8月,开封市纪委给予祥符区原畜牧局局长王广明(副县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尉氏县大桥乡政府主任科员苏玉舟违规在单位公务灶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问题。2016年7月1日晚,尉氏县大桥乡政府主任科员苏玉舟在乡政府公务灶食堂宴请其朋友宋某等六人,部分菜品利用公务灶食材加工。苏玉舟在单位公务灶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公务灶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2016年8月,尉氏县纪委给予苏玉州党内警告处分。

  3.杞县邢口镇卫生院过节期间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杞县邢口镇卫生院年节期间多次违规向领导职工发放福利津贴共计49200元;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三年列支餐饮吃喝费用227458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2016年8月,杞县纪委给予邢口镇卫生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李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尉氏县庄头镇高家村村委主任高学礼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5月26日,尉氏县庄头镇高家村村委主任高学礼为孙子举办满月宴席,当天宴请亲戚、朋友等共计50桌300余人,并于当天上午接受他人赠送的歌舞表演一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7月,尉氏县纪委给予高学礼党内警告处分。(开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