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零时起 省会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备受关注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于本月底拉开序幕。8月26日下午,省、郑州市卫生计生委,以及发展改革(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省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会议明确,从本月31日零时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报销等配套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医院销售的药品能降价多少?改革之后的患者医药费用会增加吗?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
医疗服务价格变化呈现“两降一升”
“取消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将平均下降12.7%左右。这个数据是怎么测算出来的?这需要了解一下药品加成政策的由来。
据了解,药品加成政策始于上世纪50年代,由于国家经济困难,政府允许医院按批发价采购药品、按零售价销售给患者,以批零差价收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从而保障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2006年,国家发改委规定,允许医院以药品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药品加成政策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影响公立医院的科学合理运转。因此,必须破除“以药补医”,彻底摒弃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因为改革之前并不是所有药品都加价15%,最小单剂量包装,例如口服药为一盒、注射药为一支等药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加成价部分统一定为75元,原加价15%的药品将比改革前降价13%左右。总体测算,药品取消加成后,药品价格就平均降低12.7%左右。”该负责人说道。
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变化将会呈现“两降一升”。“两降”部分除了药价下降之外,还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的下降。“这两个价格降低之后腾出的费用空间,将主要平移到用于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该负责人说。
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药价降低的同时,另一边是医疗服务价格提升了,那么患者看病费用会增加吗?根据医改方案规定,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这其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将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逐步把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比例降低到合理水平。
对此,省卫计委医改办主任梅遂章接受采访时表示:“改革之后的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他举例说道,比如,对于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磁共振检查的患者,其医疗费用会有明显下降;而对于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其医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慢性病人到社区医院拿药不做难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改革。在破除以药补医的基础之上,还要进一步加快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
患者能否从大医院“分流”到社区医院看病,关键还是要看基层的相关配套诊疗服务能否满足百姓的就医需求。这其中,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开药难问题将会随着这次改革得到解决。
记者在会上获悉,为了方便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已从医保药品目录中筛选了180多种常用药品,补充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上级医院医嘱采购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样一来就保障了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用药的衔接,慢性病人就不用再像以往因为社区医院没有配齐药品,而不得不到大医院排队开药,这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患者就医,更是推进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