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起车祸8起涉及电动车 省人大代表:须上4个“紧箍咒”

04.06.2014  07:15

10起车祸中8起涉及电动车

省人大代表呼吁: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面对出租车的高额、公交车的拥挤、自行车的辛劳、机动车的油耗,以及贯穿东西南北主干道高峰时段的拥堵现状,郑州市禁摩后,实惠便捷的电动自行车无疑成为广大市民的首选。然而,电动自行车在给人们出行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车祸频发、私自改装、不按信号灯行驶、超载等诸多问题,也成为当今城市交通管理的难题。

紫荆山快车道上,男子骑的电动车后座上的人还拉着快餐车,被交警拦下。

现状 电动车也存在“中国式过马路”

昨日12点46分,黄河路商都路交叉口,12点47分,由东向西刚转为红灯,一辆电动车就因速度过快,停车时已超越了斑马线五六米,后方电动车纷纷效仿,前行至该电动车旁一起占用快车道等候红绿灯。看到阻挡公交车出路后,这些电动车迎着红灯穿越机动车车流前行。

电动车应按照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驶,例如车载人员不得超过12周岁、载货体积不得超过自身宽度与长度,规定时速20公里……记者观察了约20分钟,几乎所有的电动车都超过了时速20公里,约1/3的电动车载人,夏季有的穿裙子的女性只能侧坐,加剧了危险性。

数据 每天八成交通事故量涉及电动车

2013年11月15日,郑州市南四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后八轮货车相撞,电动车上一男一女当场死亡。

2013年6月26日,一名高一男孩骑电动车经过中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与一辆左转轿车相撞,男孩当场被甩飞数米远,一个花季生命不幸陨落。

如今郑州市拥有电动车200多万辆,早在2011年,郑州日均电动车事故就高达130起;2012年,电动车事故案例已占交通事故案例80%;2013年,每天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量的80%。

调查 电动车车速能改到120码

昨日14点,航海路美林河畔电动车市场,一家电动车店老板说:“这车6200元,能跑70码,你到旁边售后改,最高能到120码左右。”

另一名男子说道,“那天我骑个雅马哈摩托,在郑开大道撵个骑电动车的小孩,我骑到85码都没撵上,我自己不敢撵了”。

另一家电动车店老板说:“这车加宽轮胎,2880元,超静音,能跑60码,要改能跑到七八十码,多一块电池,加200块钱。”

声音

杨华民:电动车存在三方面问题

今年省两会,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目前电动车已成为郑州交通的热点、难点、乱点问题。电动车是否上牌、驾驶员是否需要拿“证”等问题备受老百姓关注。

记者致电河南省人大代表、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花园路农业路岗长杨华民警官。

杨华民说,他在省人大会议上提出电动车的管理办法,其中就包括给电动车上牌管理。电动车在交通法里面归为非机动车,但具体操作细则没有,武汉实行的是电动车上牌管理,郑州可以借鉴。

电动车存在三方面问题。第一,电动车丢失,包括电瓶丢失无从查找;第二,电动车肇事逃逸,可随时逃跑,使不少受害者无从得到赔偿;第三,电动车非法改装严重,包括出厂就超标的电动车,有的时速能达到70码至100码,这些车严格来说就不叫非机动车。

杨华民认为,如果实行上牌管理,这些违法行为将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通过“上牌”管理电动车

杨华民当时在议案中提出:一是源头化管理。河南电动车市场的生产、销售、改装均须依法进行。无生产合格证的厂家不可在河南市场销售及改装电动车。实行源头化管理,把好市场关。

二是“上牌”管理。省两会前,杨华民多次与网友互动,不少电动车网友表示支持,但也存在反对意见。支持的网友认为实行“上牌”管理有两大好处。首先是防盗。可参照机动车管理形式,电动车采用车驾号或电瓶号,一旦丢失,凭号就可找到。其次是防止发生肇事逃逸,无牌就无法上路,交警可依法进行查扣。

三是停车管理。杨华民认为,目前电动车无合法停车场,占用道路资源,影响城市交通。建议将电动车停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公示收费标准,实行归口管理,由专人管理。四是废旧电瓶回收。

“电动车上牌的核心是将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打击非法超速行驶,一旦超速,则按机动车管理,驾驶员需持驾驶证、行车证,并买保险。”杨华民表示,大部分电动车驾驶者不需要考证,只需有车牌即可。绝大部分电动车的时速在30公里以内,按照标准,30公里以内为安全时速。

电动车立法有何难处?

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曾分析,按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合格的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据调查,2009年我市6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中,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超过80%。如果无法或很难改造,那些在《条例》出台之前就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将面临停驶的结果,这样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该由谁负责?此外,电动自行车如何限速也是个问题。

“哪些车可以上牌?怎么缴费?有何具体规定等,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细则。”

■链接

电动车“立法”之说早已存在

2008年10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如果实施该条例,购买电动车将实行实名制,登记上牌费用20元左右。

200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罚款50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郑州街头的电动自行车依然没有上牌登记。

2009年4月,市政府法制局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称审议后的管理办法有望于年内出台,但之后再无下文。

2011年10月,省公安厅表示已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稿。

2012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会”。省公安厅称,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013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中称省公安厅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推动该办法早日公布实施。

真该给电动车上笼头了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