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郑州一“黑老大”获刑二十年

18.09.2018  07:31

 

公开宣判现场,主犯张中彦获刑二十年

省高院供图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通讯员 付加才

雇用武校毕业生殴打被害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9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中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张中彦获刑二十年。

现场

郑州中院公开宣判 “黑老大”获刑二十年

据此前媒体报道,案发前张中彦担任郑州航空港区大寨村治保主任。在大寨村,张中彦组织自己的家族成员成立了治安队,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形成了让村民敢怒不敢言的恶势力团伙。2015年,该团伙主要成员被一举拿下。

在庭审现场,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经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张中彦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笼络家族成员及一批武校学生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中彦为首,被告人张东杨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长期以来,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分别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敲诈勒索等犯罪多起,张中彦还伙同其妻实施职务侵占犯罪,侵占集体财产百万余元。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中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中彦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二十一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之后,张中彦等人提起上诉。17日,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进展

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宽处理

公开宣判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郑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立“双督导、双通报”、全覆盖的督导机制;实行日报告、周通报的案件跟踪制度;建立“双查”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通过全员培训和重点考核,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办案能力。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严格依法办案,不得人为改变法定证明标准和法定认定标准。对于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等法定情节,或者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或者只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理。明确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办理时限,严格延长审限审批。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