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检察院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柏县人民检察院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TBZ141131010),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桐柏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第一标:台式电脑25台、笔记本电脑5台、数据恢复包1台、便携式密码破解工作站1台、枪柜1台、弹柜1台、碎纸机2台及视频会议系统(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执法执勤车辆3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相关硬件及配套软件采购费用、工程费用、培训费、税金、管理费的总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
3.1.1、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1.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3.1.3、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计算机产品、负载均衡、数据恢复包、便携式密码破解工作站、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检测系统要求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开标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
3.1.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则上由企业注册地出具,出具时间为报名期间);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
3.2.1、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并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3.2.3、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文件;
3.2.4、投标人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南阳市范围内设有服务机构;
3.2.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则上由企业注册地出具,出具时间为报名期间);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6投标人所推荐的软件和硬件必须是完善的是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性能等各方面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指标且在不需要修改推荐的软件和硬件以及招标人的应用软件的基础上,能够运行招标人的应用软件;
4 、 报名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
4.2、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城关镇英雄路(312国道)三和园东30米。
5 、 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标段
缴纳形式:报名时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户 名:桐柏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 行:桐柏县工商银行
账 号: 1714027509064026873
注:转账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报名时请持银行转账凭证到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财务结算票据。
6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合法有效资料:
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标要求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8月20日15:00;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南阳市人民北路东华新村5号楼6楼西户)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柏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0377-68275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7-60552966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0377-688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