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做好汛期安全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7.05.2018  12:12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出《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督促指导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结合汛期特点,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深入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野外作业单位(队伍)要加强与驻地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严防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地灾预测预报,广泛宣传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等的巡查监控。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