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学习贯彻《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

01.11.2018  13:44


 

10月30日,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乔小雨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学习贯彻《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研究储备土地管护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土地储备工作。市局县级以上干部、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有利于增强政府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对推进我省土地储备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储备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落实《办法》有关精神,有效推动濮阳土地储备工作,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业务科室尤其是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加强学习,组织各县(区)储备机构深入学习《办法》内容,熟悉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濮阳实际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办法》有关精神,起草濮阳市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并探索建立储备土地巡查管护制度。三是积极沟通协调,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将政府购买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全市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明确工作重点,要认真梳理全市储备土地情况,逐地块办理入库储备土地登记,积极实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高效利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加强对县(区)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努力推动濮阳土地储备工作上水平、出成效。(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李瑞静   冯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