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坚持政府主导对土地闲置浪费问题进行坚决整改

18.12.2015  18:04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注重创新制度,强化增量控制、闲置盘活,坚持日常动态巡查与批后监管联动机制相结合,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闲置浪费。
      一是创新弹性出让方式,避免土地闲置。自2013年开始,实施有效期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对新建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期限,颁发附有有效期的土地使用证,项目未按期开工竣工或未通过联合验收的,一律不予换发土地使用证、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二是强化批后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制定《濮阳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管理办法》,明晰政府各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的用地项目,建立分类约束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问题的意见》,从严把土地供应关口、完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等方面,明确要求和标准,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批后监管与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基层国土所执法巡查等工作的结合,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制定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规范开竣工预警提醒、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等,有效控制低效利用、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的发生。
      三是专项活动引领,重典问责治理。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利用水平,针对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征收率低、供地率低、土地利用率低和违法用地比例高(三低一高)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三低一高”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市长、常务副市长等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动员部署,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研究、大员上阵,各级国土、规划、住建等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解决土地开发利用突出问题的通知》(濮政〔2015〕10号),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奖惩标准;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确立时间节点、定期排名通报,强力督导推进。
      今年来,濮阳市已梳理清查已供土地700余宗,涉嫌土地闲置的27宗100公顷,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时开展调查认定,及时处置到位。其中圆满完成国家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确定的闲置土地整改工作任务,处置闲置土地6宗,其中依法收回4宗,动工建设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