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四项举措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02.2015  18:40
       

2014年,清丰县国土资源局以规范矿产资管理秩序为目标,主动作为,强化日常监管,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了全县资源、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严格动态巡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砖瓦窑厂日常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监管。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规范职责,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开展经常性的动态巡查和重点督查。今年以来,共查处破坏耕地非法取土行为6起,调查处理涉及砖瓦窑厂信访案件7起,有效保护了耕地。

二是加强勘查监管。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行为,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管理和年度检查相结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双台地区盐矿年度探矿权勘查年检工作,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年检资料已顺利通过市局、省厅年审。

三是切实优化服务。主动服务,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简化办事环节, 指导全县合法砖瓦窑厂的生产技术,对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摸底,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纠正和简单、粗暴执法,严防“三乱”现象发生。

四是实施灾害防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和灾情速报机制。对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易发区马庄桥镇前游子庄村实施注浆、排水和综合水文地质钻探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地面塌陷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