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国土资源局“四个到位”加强临时用地监管

01.02.2016  17:34

 

        为加大对临时用地的管理力度,防止假借临时用地之名乱占土地的行为发生,孟州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临时用地的监管。 一是范围界定到位。 重点对工程建设施工临时工棚场地、畜禽养殖临时用地、木料沙石料临时堆场等进行规范管理,逐一登记,确保临时用地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用地审批到位。 临时用地使用者提出用地申请,需出具相关资料手续,经村委会同意并签署意见,由辖区镇规划、环保等部门对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前置条件进行审核后,由辖区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对用地条件、用地面积、土地复垦措施等进行审核后,由上级政府颁发《临时用地许可证》方可使用。 三是行为规范到位。 坚持“谁使用、谁复垦”的原则,用地者必须严格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约定,及时恢复土地原貌。使用土地属于耕地的,应当在用地期满后及时恢复耕种。严禁临时用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的批准用途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是执法监管到位。 对临时用地实行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镇、村、组、户四级联动网络功能,加强各类临时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对各种未批先用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要严格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