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出台脱贫15条意见 保障用地需求

02.04.2016  09:35

  3月30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全力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意见》分别从保障用地、资金支持、土地整治、矿业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测绘地理信息支持等六个方面提出15条意见,有效期为5年。

  “这15条措施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每条都实实在在,含金量很高。”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朱长青说。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在建设用地规模上对贫困县予以倾斜,充分保障贫困县发展空间,对每个贫困县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据介绍,我省各县近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平均在三四百亩,去年对贫困县增加至500亩,今后将增加至600亩,可以说为贫困县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

  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38个国定贫困县和5个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县,允许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所得收益及时足额返还农村,助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探索实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合理确定省级矿业权分成比例,适度向贫困地区倾斜。

  要促进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实施和示范区建设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大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意见要求,鼓励农民和基层经济组织自行开展小规模的土地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并进行适当补贴或奖励。

  支持贫困地区矿业经济发展。在贫困地区优先设立重点勘查区,支持贫困地区找矿工作。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引导矿产资源产业链深度融合。

  《意见》还提出,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搬迁避让项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推动贫困地区旅游地质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测绘地理信息对扶贫脱贫的支持力度,积极为贫困地区提供地理信息空间数据支撑;充分利用地理国情普查获取的丰富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实现扶贫脱贫“六个精准”提供科学依据。(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