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鼓励社会资本涉足公共服务领域 企业“搞服务”政府可补贴

22.12.2014  10:35

  我省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可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这是记者12月19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得的消息。

  根据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在科学评估本地公共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示范项目。示范项目应重点选择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高速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职业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需求长期稳定的项目,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对已建成的项目,可通过项目转让、重组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

  各级政府可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给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项目的融资、保险等金融产品。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各级政府可给予适当财政补贴。(记者 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