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开展宣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

30.09.2014  13:52

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5个配套规章10月1日起顺利实施,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9月26日,信阳市工商局组织召开全市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宣讲培训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超、副局长杨志峰等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对全面开展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全体人员、综合科室负责人、经检支队各室队负责人,各县(分)局分管局长、负责企业信息公示的股长、业务骨干等100余人在市局主会场参加集中培训,各县(分)局股(所)长以上人员、注册股、信息中心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同步视频培训。

培训会上,市工商局监管科科长张明强、信息中心负责人郭勇分别对《条例》规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以及与该《条例》配套并同步实施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5个规章和业务软件操作规程作了详细的讲解和演示,并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监管的新思路、新举措,解答了基层干部在学习过程中的疑惑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