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对农民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实行累加补贴政策

24.09.2015  23:40


为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秸秆禁烧工作,根据河南省、三门峡市《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指导意见》和灵宝市《关于印发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对农民购置秸秆还田机、小麦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实行累加补贴政策。累加补贴对象为灵宝市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累加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的50%执行。累加补贴时限201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作者:灵宝市农机局 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