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二次购票状告铁路部门 官方称防范逃票
据新华社电 不少人都遭遇过火车票不慎遗失的情况,最后大多只能选择补票。浙江大学一学生不满于“二次购票”,以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在实名制购票背景下,铁路部门要求“丢票须补”,以防“一票两用”的做法引发网友质疑。有业内人士表示,铁路部门要多从方便乘客角度转变观念,提升服务品质。
[事件回放]
实名制车票丢失后须补票
今年暑期,浙大大二学生陈绘衣参加了由校学生会组织的赴云南边远地区支教的活动。临行前,学校统一为学生们订购了从杭州东站发往昆明的K739次列车的车票。但在登车时,陈绘衣发现自己的车票不慎遗失。由于长途车票在开车后必须由列车员换票,无奈之下她只得向列车长求助。在出示了火车票购票短信、拍摄的纸质火车票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后,列车长还是坚持要求陈绘衣补票。
此事一出,引发网民关注与评论。对于“实名买的票丢了是否仍要补?”的问题,多数网民认为,实名购票记录足以作为乘车凭证。
“我只能又花钱补票并交了手续费,”陈绘衣对记者说,“列车员拿着我的身份证在一个机器上一扫,机器就又吐出了一张红色车票。”
陈绘衣认为,铁路系统留有乘客的购票信息,因车票遗失而要求补办的做法并不合理。到昆明站后,陈绘衣试图退票,但遭到铁路工作人员的拒绝。
连日来,浙大学生因“二次购票”状告铁路部门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新浪网于18日发起的一项相关调查,在两天时间内,得到了近万名网友投票。其中,超过八成网友认为“丢票后先补票,到站再退款”不合理。
目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该案,并将于11月4日开庭审理。昆明铁路局告诉记者,已收到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将以积极的姿态进行处理。
[部门回应]
补票是为防范“一票两用”
记者同时采访了昆明铁路局客运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在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之前,旅客丢失车票需要重新购票才能乘车,丢失车票的经济损失由旅客自己承担。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后,铁路部门推出了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即旅客先办理补票、进站乘车,经核实丢失车票使用情况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
记者向12306客服热线询问相关情况,热线工作人员告知,“车票是购票的唯一凭证”。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第43条规定,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给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
昆明铁路局客票所主任张平指出,丢票后实施挂失补办事出有因,有人曾将车票交给另一人,自己凭购票记录进站,另一人则凭车票进站,钻空子逃票。此外,铁路乘客密集,要做到在旅行全过程中逐一核验旅客身份信息,不仅非常困难,而且会给旅客出行带来不便。
“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行挂失补办措施,既能解决旅客丢失车票后的进站乘车问题,也能有效防范恶意逃票行为。”张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