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贫困县事业单位招聘放宽年龄、学历 中专(技校)也能报

25.09.2017  14:35

记者今天(25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等政策措施,拓宽基层人才补充渠道,探索完善多样化人才扶贫的有效途径, 为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主要面向我省的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县及其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条件特别艰苦、“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的县乡,经省辖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为有效解决贫困县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招聘政策向县乡基层倾斜。

放宽年龄,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放宽学历,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

放宽专业,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放宽开考比例,只要形成差额即可招聘。招聘对象向本土人员倾斜、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就业向贫困户子女倾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于交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实施意见》明确,贫困县乡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统一招聘、考核招聘、专项招聘、校园招聘、特岗招聘、自主招聘等招聘方式,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

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做以下政策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答:实施人才智力扶贫是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脱贫攻坚规划的重要举措。为解决贫困县乡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依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既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内在要求。脱贫攻坚,人才是关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发挥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作用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因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实施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大向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政策倾斜力度,拓宽贫困县乡引才渠道,着力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为贫困县尽快脱贫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问:《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答:实施范围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等贫困县及其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条件特别艰苦、“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的县乡,经省辖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问:《实施意见》在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主要措施、方式方法、组织管理,共五个部分。其政策创新点主要是“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

一是放宽年龄,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二是放宽学历,一些地方偏远乡镇招聘条件也要求本科以上,导致招人难。《实施意见》明确,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

三是放宽专业,一些地方对专业要求过细,有的细到具体专业名称,导致相关相近专业甚至仅仅专业名称一字之差的都不符合报名条件。因此,《实施意见》明确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四是放宽开考比例,贫困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招聘,具体开考比例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专业紧缺情况,由各县自主确定。

五是招聘对象向本土人员倾斜,允许明确户籍要求。基层普遍反映,外地人才不愿意来,招来了也留不住。《实施意见》提出,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生源)或长期在本辖区居住的人员招聘。

六是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适当提高贫困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用于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

七是就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倾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当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于交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问:贫困县事业单位招聘组织形式有哪些创新?

答:《实施意见》明确,贫困县可结合实际,采取统一招聘、考核招聘、专项招聘、校园招聘、特岗招聘、自主招聘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在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考试的同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招聘。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进行专项招聘。可直接面向省内外高校发布招聘信息,实施校园专场招聘。做好特岗全科医生、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经批准可自主组织招聘考试。

问:为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意见》要求,一是省辖市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着力形成“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体制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规范招聘程序,公示招聘结果。三是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四是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防止因人画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问题。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