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及对公账户,郑州警方依法刑拘120人

12.05.2020  17:26

  自今年3月14日国务院打击新型电信网络骗犯罪黑灰产业挂牌整治以来,郑州市公安局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代号“斩链行动”专项行动,对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和对公账户等电诈案件相关黑灰产业发起凌厉攻势。截至目前,依法刑事拘留电信网络黑灰产相关犯罪嫌疑人120名,封停或取消涉诈账户非柜台业务4139个,注销涉案手机号码131个,关停新开办的涉诈郑州号码2502个,录入涉案手机开卡人身份信息黑名单537名。

典型案例

案例一:新郑市公安局打掉以杨宾为首的出售、贩卖对公账户团伙

2020年3月,新郑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在案件侦办中发现,自2019年1月至9月在新郑市工商局注册的所有公司中,郑州梵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速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帐户涉嫌被用来为电信诈骗案件洗钱。获取线索后,新郑市局迅速组织大案中队、刑侦三中队等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核查,杨某宾伙同赵某、吴某组织王某等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登记工商信息及银行对公帐户,并将注册登记的工商信息及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贩卖。专案组在相关人员到案后随即展开讯问、辨认等工作,通过嫌疑人辨认及供述,又扩展出其他嫌疑人及贩卖对公账户人员,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获非法办理的公司180余家,对公账户180余个。

案例二:荥阳市公安局打掉以周某为首的收卡贩卡团伙

2020年3月,荥阳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2020.3.7张某亮被诈骗一案”中,发现部分涉案资金流向户名翟某阳的农业银行卡。经进一步侦查,翟某阳同时和巩义严某,翟某平、翟某霞、李某鹏等人有资金往来。民警迅速行动,将翟某阳抓捕归案。翟某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办理银行卡以每张600元的价格卖给上线李某雨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顺线追踪,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雨、李某鹏、张某杰、翟某平、周某、张某辉等抓获归案,至此,以周某为首的收卡贩卡团伙被摧毁。“明知售卖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仍介绍身边朋友以办理一张银行给予600元左右的报酬,组织多人办银行卡三十余张。”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售卖的银行卡账户查询,发现涉及全国多个省份二十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警方提醒

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要承担责任

2019年12月16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将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发布。惩戒期满后,对上述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明知将银行卡出售给别人,极大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及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因贪图蝇头小利,不顾后果,仍然非法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郑州反诈中心主任郝锐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及时办理销户。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联动机制

“出售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及对公账户行为,为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郑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据介绍,为形成社会各部门其抓共管强大态势,郑州市公安局依托郑州市打防电信诈骗新型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及郑州市各商业银行、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三大通信运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联动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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