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质监局创新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实施网络化无缝隙监管

24.04.2015  15:01

长垣县质监局结合本局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履职尽责,对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实施网格化无缝隙监管。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监管网格,规范工作方式,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全县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局面,建设平安长垣。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逯彦胜局长为组长,各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稽查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进行充分酝酿,征求建议,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长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二、建立监管网格。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布情况,将全县辖区内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划分成9个网格,每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一个网格,由该局内部9个业务股室(稽查中队)作为网格监管责任单位,负责巡查监管网格内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三、健全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登记表,各网格责任单位按照区域划分建立基础台账,对巡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处理,督促生产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将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分别告知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和产品质量监督股以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确需立案查处的,由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和产品质量监督股移交局稽查队立案查处。对巡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三定”原则落实。建立总负责人、责任领导、稽查队、技术机构和各网络责任单位有机结合的《长垣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架构图》,实施定人、定岗、定责“三定”原则,落实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定人”,就是明确股室(稽查中队)负责人为网格长,股室(稽查中队)成员为网格责任人,承担网格监管职责。“定岗”,就是将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作为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工作之一,坚持定期巡查。“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查找隐患,消除隐患。

五、加强工作督查。局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网格的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巡查或巡查记录与实际不符的,计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成绩,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长垣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