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质监局五项举措 全面治理“四不为”

25.03.2016  09:19

永城市质监局把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同质监业务工作结合抓,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不为”,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采取五项举措,治理“四不为”。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责任制落实。实行局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监察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分清党组和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有效遏制“四不为”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二是强化纪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和治理“四不为”。从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检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入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和治理“四不为”。加强明察暗访,严格追究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个问题的纠正,一年一年抓下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积小胜为大胜,坚决防止反弹。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制度+科技”为举措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组班子的监督,今年将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有针对性进行抽查核实。加强重点岗位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下半年将试运行全局电子监察系统,将审核审批、行政执法、资金管理等纳入电子监察范畴,实现运用电子监察系统进行适时跟踪、及时预警、动态监管,做到事先警示、事中提醒、事后处置,全程监管,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综合运用巡察监督、约谈、询问等方式,建立介入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岗位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对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制度的建立完善。

五是加强执法力度,严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组采取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件的初核力度,全面掌握违法违纪线索,对在查办中暗箱操作,索贿受贿的行为;行政执法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执法放水,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发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永城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