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无证大货车被查 司机调两车沙土埋警车

12.07.2014  18:14

  记者 陈伯辉 特约记者 刘富海 通讯员 韦振祥

  东方今报开封讯  “你的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无证驾驶被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拘留8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7月4日,杏花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的民警向谷某宣布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时,25岁的谷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2014年7月1日上午11时许,杏花营交巡大队的民警陈东帮、张其俊正在310国道9大街执勤,这时一辆满载沙土的重型自卸货车从路边飞驰而过,车厢未加盖帆布,沿途抛撒沙土。民警发现情况后,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该司机停车后,拒绝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口口声声说:“我就是附近的,你们不能查我!”后其把大货车停在警车前面拒不配合,锁住车门叫朋友郝某前来“帮忙”。几分钟后,37岁的司机郝某也开着满满一车沙土赶到现场来给朋友谷某“助威”。

  司机谷某无证驾驶的行为被民警察觉,就恼羞成怒,想给民警颜色看看,把自卸货车的后斗打开,将一车沙土直接倾倒在了警车的前引擎盖上,沙土把警车的引擎盖埋住了三分之一。谷某的朋友郝某也趁火打劫,把另外一台大货车的沙土也倾倒在警车的后边,对警车“前后夹击”,让警车“无法动弹”。大队长康政闻讯后,立即调集警力对违法车辆予以查扣,与治安大队一起对谷某、郝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取证,并把现场执法仪器的录像刻录成盘。

  在铁的证据面前,谷某终于低下了头,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认为自己技术熟练,没有驾驶证也不会出事,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拘留所出来后一定要先考取驾驶证。

  同时,他的朋友郝某也因为阻碍执法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