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企业改制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4.03.2015  11:04
  记者 万静 财政部今天对外公布,与国税总局将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予以明确。根据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