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叶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9.12.2014  16:32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叶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叶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

1.2采购编号:YZC2014-GB-178 -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叶县康庄大道,为叶县灌装红豆牛腩加工扩建加工车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具有2011年10月01以来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

3.7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8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有漏报或与事实不符、违反本条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在2011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因自身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

3.11上述各标段涉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正式员工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2014年06月-2014年10月份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请报名人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下午17: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通过报名的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不含相关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5-8056956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563822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