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转变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机制 先研发后补助

29.04.2016  19:19

近期,许昌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许昌市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科技研发补助机制进行变革,由“研发前补助”转变为“投入后补助”,标志许昌市科技经费管理机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是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对承担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先行投入资金实施,完成了约定目标任务,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给予科技经费补助的财政资助方式。

长期以来,财政科技经费的管理实行的是“研发前补助”,这种方式虽然调动了很多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但是存在项目安排分散,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项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也造成了研发经费重复投入,科技投入产出效率不高。采用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方式,既能促进管理模式从“重立项”向“重结果”转变,提升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注重“结果导向”,将创新主体研发经费投入的多少作为判断重要标准,多投入多补助,少投入少补助,更能发挥财政科技经费起到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