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邓清海一行来我校调研
4月22日下午,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邓清海,副处长宋熙文,二级调研员赵存胜等一行3人来我校就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校总会计师韩守富出席调研活动,并在行政楼208会议室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招标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总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韩守富代表学校向邓清海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省财政厅长期以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他向调研组介绍了学校基本概况、近年来的发展成就,以及我校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情况,指出在省财政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我校不断完善招标采购组织体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着力强化招标采购工作内部控制管理, 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 建立了在学校招标采购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招标办控制程序、项目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把握内容、国资办和业务归口部门牵头组织验收,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招、管、验”相对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模式,连年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荣获财政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评审的全国政府采购十强高校、先进高校。期望通过本次财政厅专题调研,能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帮助,使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更加科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为建设“双一流”大学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邓清海就此次调研的目的和意义作了说明,希望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机构及岗位设置、高校采购业务部门协同决策机制运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资金逾期支付清理等情况,听取高校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适合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解答高校对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进而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调研内容,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标工作办公室主任赵乃璞,以《创新机制、加强内控,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招标采购工作》为题,向调研组系统汇报了我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坚持制度创新、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合理分配权责、构建采购内控制衡机制,认真落实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策、发挥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努力防范经济风险,加强沟通协调、着力提高采购效率,强化关键环节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取得的成绩;并结合学校近几年招标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九条意见和建议。与会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从我校教学科研一线老师关切的问题出发,就财政资金支付节点时限性要求,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细化、能力提升及选取使用,网上商城采购程序及价格,进口科研设备单一来源采购政策适用等问题表达了各自观点和看法,同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和建议。
调研组认真听取我校汇报后,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细致解答,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解决办法。邓清海处长充分肯定了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认为我校招标采购组织机构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责分配合理、内控机制健全,部门注重协调、工作务实高效,希望学校能继续发挥优势,注重总结提高,积极宣传推广。同时,建议学校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以政府采购深化改革为契机,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注重源头管理,加强履约验收,充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结果导向,促进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进一步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更好服务于学校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