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资金1.8亿元

23.10.2017  06:14
       

    为支持做好我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近日,省财政下达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财政资金1.8亿元,专项用于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其中,提前下达2018年资金5229.8万元,支持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较重的洛阳、三门峡、南阳等地及早谋划2018年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切实加快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原定由搬迁农户自筹的人均3000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分担1000元;省直管县(市)(含财政直管县)的市级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搬迁农户不再自筹资金,有效减轻了搬迁贫困人口建房负担。自2016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拨付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资金2.95亿元,对19.74万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进行补助,为从根本上改善环境恶劣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