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论场丨找到你

07.03.2020  18:52

 

□刘婵

申聪找到了!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3月6日晚通报: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十几年不懈努力,终于寻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

这个春天里,河南周口人申军良或许是最幸福的人。他的幸福,是经历跌宕的悲极而喜。找到被拐走15年的孩子,这个男人从此告别肝肠寸断的失子之痛。他说“现在的心情无法形容,期盼又有点害怕”,最担心的是“孩子会不会排斥或者嫌弃我们,有没有抵触心理”。

我想起多年前看过的那部电影《亲爱的》。片中最戳心的一幕便是,田文军和鲁晓娟找到孩子后,抱着“吉刚”在前面跑,李红琴在后面追,“吉刚”又哭又闹地喊:“妈妈!”每一声都撞击观众内心。

孩子找回后,本该是大团圆结局,却因为孩子只认“养母”不认亲妈,回家路出现新障碍,又陷入一个情与理的困境。这里用艺术化手法展示了一个残酷现实,被拐孩子即便被找到,也可能面临“二次伤害”。

从这个角度说, 找到孩子并非结束,而是开始,必要的心理治疗措施必须跟上。 一方面是亲生父母,这么多年面对孩子被拐,造成的心理创伤;另一方面是孩子被找回时,突然发现自己身世的无措,与“养父母”分离的心理创伤。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给孩子一个“情感过渡期”,这需要得到亲生父母、养父母,乃至双方社区等社会力量的配合和支持。

从2011年微博“随手拍打拐”开始,全民打拐进入互联网时代,毋庸置疑,媒体在其间起到了巨大作用。但 在孩子找到以后,媒体应该渐渐淡出,有一种不打扰当事人的自觉, 不能为了吸引流量,就过度炒作、曝光,请给这些心碎的人一些时间和空间来疗伤。

更有效的措施还在于, 建立预防拐卖儿童犯罪的刚性防线。 我们仍要强调,卖孩子是犯罪,买孩子也是,刑法修正案早在几年前就施行“双打制”,给予拐卖行为以釜底抽薪式的顶层设计。而2019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发起人张宝艳建议提高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唯有让犯罪者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事实上,即便嫌犯早在2016年就已落网,但该案中还有6个孩子至今下落不明,传说中的“梅姨”依然是个幻影,时间只会不断放大伤痛,这种痛,绝不只是零散的个体伤痛,而是亲情伦理引领下的社会共同记忆与体验。

祝福申家!同时, 让冲锋陷阵的公安干警、锲而不舍的志愿者、肩负道义的新闻媒体,还有千千万万的你我他,共同护送更多孩子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