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6〕168号

09.12.2016  19:39

豫安监管办〔2016〕168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6〕5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自2016年11月底至2017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8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自2016年11月底至2017年3月底,对全省范围内所有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含选矿厂)、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在全面进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础上,重点突出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非煤矿山提升系统、非煤矿山危险源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外包施工作业单位、停工停产矿山复工复产等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要求如下:

(一)防中毒窒息、提升系统安全检查。各地下矿山企业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和提升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141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防中毒窒息、提升系统全面检查和整改。各级安监局要严格抓好部署和落实,对未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危险源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排土场采空区头顶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40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危险源隐患自查,填写检查报告,自评安全等级。各级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进行现场“复诊”检查,核定安全等级,并实施闭环执法。

(四)外包施工作业单位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外包施工作业单位安全条件审查,组织外包施工作业单位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局备查;要将外包施工作业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施工作业单位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五)停工停产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75号)要求,落实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停工停产期间的日常检查工作。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双节”过后集中复工复产时时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55号)的要求,自行组织专家会诊检查达到风险分级合格标准后,报县级安监局进行复核,县级安监局复诊合格的,方可正常恢复生产。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

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检查内容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逐项全面彻底、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市、县安全监管局抽查

各负责日常监管的市、县安全监管局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非煤矿山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省安全监管局督查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安全监管局将成立3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和自查工作进展以及市、县安监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具体分组为:

1.第一组。

组   长:梁书强。

成   员:张   峰。

2.第二组。

组   长:李付国。

成   员:单   强。

3.第三组。

组   长:张改名。

成   员:黄鑫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企业“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闭环执法。各企业要对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检查内容要求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各级安监局在此次大检查中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并做到闭环执法。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督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做好元旦、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四)构建机制,定期报送。各级安监局要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规范标准,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大检查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要报送一次大检查进展情况。

联 系 人:黄鑫业

联系电话:0371-6591981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 11 28 日印发      

    校对:监管一处     黄鑫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