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论场丨“豪横”拒退住宿费,何谈为毕业生服务?

01.07.2020  17:41

□刘婵

6月29日,河南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一名毕业生爆料称,学校没有按相关部门要求退还疫情期间的住宿费,老师称“毕业班没有退住宿费的说法”。30日,郑州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情况属实,已要求学校按规定完成退费。但截至目前,爆料学生尚未收到退费通知。

学生要求学校退还疫情期间住宿费,是有理有据的。早在4月份,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就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教育不仅应体现公平,还应体现温度和责任。 因为疫情这一不可抗因素,高校不能按时复课,学生没有在校住宿,将在此期间的住宿费全免或减免收取,或是酌情给予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帮助学生晾晒被褥等,正是维护教育公平、彰显教育责任、传递教育温度的表现,也是给学生上了一堂题为“契约精神”的公共责任课。

因此,于情于理,该校不退住宿费的做法都是失责、失信,应及时纠偏。此外,该事件之所以持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与学校的应对方式不无关系。

面对记者采访,竟理直气壮反问“你是怎么知道我联系方式的”“举报的学生叫什么名字”,要不就是含糊其辞表示“不清楚这件事”“请示一下领导”。

对学生诉求、事态发展没有足够的重视,对媒体缺乏尊重、信任、沟通的态度,脱口而出“雷人”之语,不仅有损学校形象,也会越描越黑、贻误工作。

眼下,有些学校已经低调将住宿费退到学生卡里,有些学校高调官宣承诺退住宿费,有些学校则抖机灵把这学期住宿费直接划到下学期,有些学校却还只口不提大大方方塞进兜里……一学期住宿费即便只有几百上千元,对于一个学生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更何况, 本届毕业生本就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偶然的耽搁,不能搁浅他们的未来。 此时此刻,学校就算做不到雪中送炭,起码别落井下石,如果连小小的住宿费都拒退,更别提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离校之类的服务了。

对该事件的思考,不能仅仅停留于此。退不退住宿费的争议,本质上关系到学生和校方在宿舍这一问题上的关系界定。

如果说,学生住学校集体宿舍,和校方是租客和房东的关系,严格按租房的方式签约,那么就意味着宿舍在租约期间是属于学生的,就算受疫情影响空置了几个月,租客也没有理由向房东要回租金。

长期以来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学校的处理比较模糊,碰到疫情需要退费的情况,就更容易成一笔糊涂账了。如果经过这次特殊情况,能够重新界定宿舍功能,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或许更能适应教学改革及时代发展。

但就目前而言,还是学校出台行政规定,规定住学校宿舍就交多少费,宿舍服务大多数还基于计划管理模式,由学校退费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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