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严以用权”

22.10.2015  11:49

    自“三严三实”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山东省平原县恩城派出所从严要求,向实处着力,保持力度和韧劲,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严三实”,不断取得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权力”,好似一把双刃剑,顺应民意,可为民谋福祉;以权谋私,终将有碍社会进步。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为民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用权,理应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严以用权直指干部作风中的核心要害,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用好权。如何做到严以用权?有几点看法与大家分享。

    一是要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制度是规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笼子”要严密结实。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笼子”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出笼”要严惩。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增强制度执行力,既要有严的制度,又要有严的执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二是要心中有戒不任性。心有戒尺,方知高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戒尺,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一身干净、为官有为。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其所能造福一方,胡作非为将权倾人亡。要心存敬畏,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要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

    有多大权力就要担多大责任,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作为。要扎实履职尽责,以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模范为镜,发扬“老黄牛”精神,能担重任、敢涉险滩、勤于耕耘,积跬步才能见长效;要甘于奉献,着眼地方长远发展,要甘于追求潜绩,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守得住青山绿水,留得住后世政声。

    三是要答好用权“三问”。弄清“权是什么”,明确公仆身份。为民谋利是权力的王道。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如何用好权力,本质上是用权为公还是用权为私的问题。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明白“为谁用权”,担起肩上责任。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懂得“怎么用权”,遵从法纪规矩。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四是要“畏、慎、敬权”。依法治国,必先从严治党;从严治党,首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重在从严用权。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念好“畏、慎、敬”三字诀。

    畏权如用火。权如火,可伤人,也可助人,关键看我们如何认识权,如何使用权。一些领导干部,一朝大权在握,便忘了党纪国法和为官初衷,自以为权大于法,把权力异化为换取私利的

    筹码。为此,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吃拿卡要,大搞权钱交易。如此,无异于惹火烧身。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领导干部要畏权如用火,充分认识公权私用的危害,时时自警、处处自省、事事自律,管住自己的欲望,管好手中的权力。慎权如履冰。

    权力有大小,亦有边界。一些领导干部害怕枪打出头鸟,用权便不敢太“用劲”,干事创业能做十分做八分,可做可不做的坚决不做,最后错失了发展良机。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为了引起上级关注,用起权来又太“任性”,凡事能做八分做十分,大工程大项目行要上,不行也要上,搞一大堆形象工程,劳民伤财无数。以上两种情况,都是用权无度造成的。所谓慎权,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手中权力,把握好权力的使用范畴,既不胆小怕事,又不任性妄为,力争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作出最好的决策,让权力发挥最大功效,为人民带去更多福祉。

    敬权如布雨。权力来自人民,故而也必须用之于民,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其带来的好处。畏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不出事;慎权,是让权力在允许范围内充分运作,确保做对事;而敬权,则是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手中权力的神圣性,把权力当做为人民服务的平台而非满足一己私欲的工具,让权力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去运行,并最终做成事。领导干部应敬权如布雨,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以最直接、最实用、最科学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最急切、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充分体现出我们党用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伟大情怀。

    权为民所用。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字最重要,“”字记心间,“”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宁 峰)

编辑:闫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