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青副秘书长调研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管及机构改革工作

10.11.2015  11:12

10月30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朱长青赴新郑市调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机构改革工作。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长周铭、新郑市常务副市长彭立及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晓莉陪同调研。

为打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新郑市14个乡镇(街道)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实行新郑市食药监局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目前,办公场地及基础办公设施均已到位,质监、工商人员划转和公开招录也稳步推进,确保了职能、人员、经费、场地、设备“五个到位”。

朱长青副秘书长充分肯定了新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机构改革工作。他指出,新郑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力支持机构改革,保障乡镇监管机构办公条件,按照万分之三的比例配置监管人员,在全省机构改革中走在前列,为新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朱长青副秘书长强调,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一要持续高度重视。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教训深刻,影响范围大,食品安全监管须臾不可放松。二要抓好保障体系建设。按照 “四个最严”、“两个全过程监管”的要求,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确保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每年对食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要加大培训力度。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日趋高科技化,需要不断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监管能力。五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普及食品药品常识,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社会共治。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