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发布93号通告: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措施

02.12.2022  10:28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和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93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我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1个)

东风路街道大潘庄村官渡大街与明康路交叉口向南第7排东头确诊病例及周围35户邻居

高风险区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8个)

1.广惠街街道水木清华小区6号楼2单元

2.广惠街街道朱博士社区5号楼2单元

3.广惠街街道东方润景小区12号楼2单元

4.广惠街街道东方润景小区13号楼2单元

5.姚家镇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公寓

6.东风路街道盛世佳园1号院3号楼1单元

7.东风路街道晨光社区锦绣花园4号楼1单元

8.东风路街道大潘庄村官渡大街以南第6排至第8排

低风险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疫情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