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密集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通州出现审批难

08.08.2015  14:14

降低首付款比例、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2015年以来,全国多地密集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但部分地区存在公积金贷款审批难、贷款流程长等问题。

据央广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百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公积金松绑政策,不少城市还提及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就今年二季度以来,广州、深圳、上海、无锡、南昌等近20个省份或地级市已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但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已经让公积金贷款供不应求。央广网财经记者从北京某地产中介了解到,最近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非常困难,位于通州区吉祥园20号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已经连续多日排起了长队。

据反映,目前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区分中心每日只受理30单公积金初审业务,下午两点才开始办理,很多购房者为了能尽早申请到公积金贷款,不得不提前一天甚至两天去排队。

“现在很多业主都不愿意把房子卖给走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因为审批时间太长了,最短也需要一个月,有些业主为了尽快拿到贷款甚至要‘走后门’。”上述中介代理人员称,他们现在一般都引导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

最近宣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是山东和厦门。8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50%降到20%、30%。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厦门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从8月7日起,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已结清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除这两个地方外,今年以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城市还包括北京、深圳、天津、广州的一线城市。

4月15日,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即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原定的账户余额12倍提高至14倍,该调整同样适用于商转公业务。除了倍数调整,其余贷款条件均保持不变,最高额家庭90万、个人50万不变。以公积金账户余额3万元为例,按此前12倍的规定可贷款36万,而现在调整至14倍,则可贷款42万。

5月25日起,天津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每户40万元至60万元统一提高到80万元。

北京从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七成降至三成。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人民币。

6月8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其中包括放宽贷款申请条件、降低首付款比例等。此次新政对外地户籍人士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或6个月以上便可申请。

首次置业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划分为20%,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如果首套房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30%,如果贷款尚未结清,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40%。

7月10日,成都市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从8月1日起,武汉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由140平方米放宽至144平方米以下。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公积金松绑政策能够让更多刚需购房者有机会进入购房市场,同时能促使更多人愿意缴纳和使用公积金资源。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后续住房信贷、公积金、税收优惠等多个涉及购房成本的环节都会继续实行松绑政策,因此对市场的利好作用显著。

下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11、按月还款: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12、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