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境内一周发生13起诈骗案件 诈骗手段曝光

16.08.2016  11:37

  □记者 张延

  虽然全国警方对电信诈骗持高压打击之势,但电信诈骗依然屡禁不止,尽管很多骗局已经被公众识破,但仍然有人上当受骗。记者从辉县警方获悉,8月6日到8月12日的一周时间,辉县境内共发生诈骗案件13起,其中网络诈骗案件8起,电信诈骗案件5起。

   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

  8月9日上午9时许,家住辉县市城北新潮大观园的王某报案称,8月6日上午7时许,他接到一个自称是铁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28.5万元,让其赶快到上海报案,并为王某提供了一个上海公安局的报警电话。

  随后,王某就向对方提供的电话报警。一名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区刑侦队的吴警官告诉王某,因其涉嫌洗钱案,上海警方要冻结他的银行卡。为保护资金安全,需要他将卡上的钱转至警方提供的一个安全账户上。王某按照对方的提示,在城北街工商银行ATM机上,将共计18900元打至对方账户。事后发现被骗,遂报警。

  无独有偶,8月6日,辉县市峪河镇郭某也遭到了类似的诈骗,最终损失了13000多元。

  辉县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勿轻信秘密办案谎言而独自听人摆布。

  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

   冒充客服人员诈骗

  8月7日晚7时许,辉县市北云门镇的耿某报警称:当天上午,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某购物网站客服人员,称其在网上购买的物品需退款,于是其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信用卡号并在对方发来的网址上操作。随后耿某发现信用卡上被转账9800元。

  辉县警方给出防范建议:网络购物下单后,要每天关注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如果交易出现问题,也要通过订单附属栏后面的申请退款(或者申诉)处理。不要轻信打过来的陌生电话或者陌生QQ提醒。在申请退款前,一定要点击卖家网页上的交流工具沟通,不要点击陌生的链接。(平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