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团组织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2016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共青团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奋发向上,努力拼搏的干劲,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和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6%。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3%。
(三)五四红旗团委:6个。
(四)先进团支部: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遵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励规定》、《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开展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把评选表彰过程作为树立、宣传典型的过程,以此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二)、评选工作要严格履行程序,要在召开团支部大会的基础上,经过初选、逐级考核,切实将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同时要注意征求同级党组织的意见。
(三)、请各单位于 3月22日17:00 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名单需要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院团委公章)报学生事务中心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 25207房间 ,逾期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纸张要求:评先评优相关表格见附件一至附件四。附件统一使用A4纸。
2、排版要求:审批表均匀排版在一张A4上(单面);汇总表(附件四)严格按照样件格式排版,汇总表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汇总排版需统一使用正文宋体四号字体,每行八个名字,1.5倍行距;“先进团支部”汇总排版需统一使用正文宋体四号字体,每行三个支部名称,1.5倍行距。
附件: 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doc
校团委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