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银行理财何时能透明

07.08.2014  10:17

  日前,银率网公布了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到期信息披露情况。其中,结构性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披露率仅为34.73%,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披露率也只有68.91%。不仅到期银行理财产品信披比例不如人意,如果投资者想了解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的投资信息,大多也是无据可查。

  相比之下,在当前理财市场上,各类基金包括互联网“宝宝”在内,不仅产品信息透明公开,收益率也随时可查,大部分甚至能够做到收益率当天公布。同为大众理财工具,银行理财缘何不透明?

  有观点认为,这与银行理财的投资标的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比例约为31%。也就是说,三成多的银行理财资金投向了不公开发行、风险较高、流动性偏低的非标资产。同时,银行理财业务的“资金池”—“资产池”模式,也制约了信息披露的阳光化和透明度。多个理财产品对应多笔资产,投资成本与风险参数很难估算,遑论信息披露。

  客观地说,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确实存在某种特殊性,但这并不能成为其吞吞吐吐的理由。从根本上说,还在于银行理财信息披露的动力不足。

  从银行自身来说,如果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其每一款理财产品都需要分别单独建立明细账,单独核算。相应的,理财业务的研发、管理、风控等都将面临成本压力。从投资者来说,我国理财产品市场还存在刚性兑付现象,投资者往往看中的是预期收益率,至于其产品投向、运营等信息,往往认为无关紧要,银行自然也毫无压力。

  其实,银行理财资金除了投资非标资产,还有相当一部分投向了包括国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等在内的标准化债权资产。这些资产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具有标准化证券的特征,收益率也方便查询。理财产品定期公布收益在理论上具有可操作性。

  银行理财信息不透明的潜在危害显而易见,比如误导投资者决策、引发巨额亏损,甚至带来系统性风险等。事实上,监管部门早就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应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性披露。为进一步提高理财产品运作透明度,2013年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正式启动。此外,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和银行理财资金池业务,监管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严格管理措施。

  银行理财信息透明化,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应进一步强化银行理财信息披露的非现场监管,严格检查督促,对违反规定的相关银行及责任人实施问责;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建设,解决银行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上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

  理财信息披露,最终离不开银行的主动作为。这不仅是对投资者负责,更是面对市场压力应有的反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理财如果没有收益率优势,也没有更好的用户体验,将在竞争中逐渐处于劣势。面对种种挑战,银行需要抓住理财业务回归代客理财的机遇,夯实包括信息披露在内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提升产品创新和投研管理能力,以专业能力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

  对投资者而言,有一点需要提醒:理财不是存款,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终将打破。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产品信息披露是否及时透明,披露内容是否看得懂,然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