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评论文章:全社会动员向贫困宣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我国扶贫日。“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和格外关爱,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开辟了广阔渠道。
新世纪新阶段,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区域经济发展慢、自我发展能力仍较差、因灾因病返贫严重等问题依然突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解决好贫困群众生产和生活难题,实现脱贫致富任重道远。向贫困宣战,必须全社会动员,共同参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工作格局。
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好头做表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从带领群众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从奋力实现中国梦的高度认识扶贫工作,不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还要带头参加扶贫活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部署、新举措,带头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带头弘扬扶贫济困、友爱互助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创新扶贫方式,打造优秀扶贫公益品牌。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和公益消费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不断创新社会扶贫方式。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继续发挥“村企共建”扶贫工程,“爱心包裹”、“军民共建”、“同心康福”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建设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精准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组织到贫困地区参与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规范干部驻村帮扶相关制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浓厚社会氛围。
上下同欲者胜。让我们以全国首个扶贫日到来为契机,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打好扶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