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郑州公布具体实施方案

24.11.2021  07:01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马千惠

11月23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获悉,郑州市已于近日印发了《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日起,郑州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破解 “准入不准营”问题,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部分审批直接取消或改为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68项审批直接取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清单,将直接取消审批的项目调整为 “一般经营项目”。

15项审批改为备案 ,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要提前告知企业,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37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有关主管部门要一次性告知企业经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

对清单中规定优化审批服务的项目,市场监管部门将下放审批权限规定,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

同时,为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市场监管部门将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

【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的,不予处罚】

发挥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和郑州市商事登记 “一件事”系统的优势,依托全国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由企业在登记注册时自主勾选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取消经验范围手动输入模式。

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将开辟自主查询渠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 “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将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与许可事项、审批和主管部门一一对应,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精准、及时推送至许可事项审批部门,完成告知要求,实现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和部门监管之间的无缝衔接。

市场监管部门制作承诺书,企业只需对申报的住所 (经营场所)不违反相关规定、符合使用条件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有效释放创业场地资源,降低准入条件。

对登记注册的住所 (经营场所)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的企业,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根据国家层面有关电子证照标准、规范、样式的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相关主管部门将电子证照归集至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河南),和省、市企业电子证照库实现数据统一、实时更新。

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

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落实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