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首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场发证仪式在虞城县古王集乡举行

08.12.2015  16:45

 

      12月4日上午,商丘市首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场发证仪式在虞城县古王集乡苗庄村委会大闫庄村民组举行,12户农户代表分3个轮次签字、按手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各县(区)主管副县(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地籍股长;虞城县人民政府代县长白超;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幸生等参加会议。商丘市政府副市长王仲田、副秘书长侯永出席现场会。此项活动,标志着虞城县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自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开展以来,虞城县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专门召开动员会,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任务。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县政府投入262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已拨付1200万元,拨付比例为45.8%。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下发《虞城县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明确各乡镇的宣传目标、任务和内容。印制《虞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100问》宣传彩页,由各乡镇在集市街头发放,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实行巡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实行核查制度,制定《虞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程量核算办法》,作业单位申请工程款须在有关部门核查后,并达到拨付标准才能按照合同拨付,确保各标段工作进度和工程款的拨付相对应。五是强化工作督导。成立质量检查、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宣传报道四个专项督导组,开展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对初审资料时不认真把关、存在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制定《虞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监管处罚办法》,明确处罚标准,采取每半月抽检一次的方式,抽查结果由作业单位现场签字认可,保证工作质量。
      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24.6万宗,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412宗,占全县应调查户数、宗地数98%;已完成调查面积197.4平方公里,占应完成全县调查面积96%。已对126个行政村进行了调查结果公示,并建立了数据库,共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1760本。